广东金融学院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1-03-23点击数:

广东金融学院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条件支撑类项目是指为满足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需求,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而开展的基础设施、硬件设施等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建及维修改造、公共设施建设改造、仪器设备购置、信息化管理建设等。为切实做好条件支撑类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广东金融学院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项目管理工作,是指按照学校关于分类统筹、分工负责、储备入库、动态管理的项目管理原则,由资产管理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助开展条件支撑类项目的储备论证工作以及储备项目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

原则上凡不属于由部门办公经费及其他日常公用经费列支,且预算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条件支撑类项目,均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  条件支撑类项目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和其他采购(如租赁、服务、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共四个类别。所有条件支撑类项目需按类申报。

第五条  原则上项目申报部门需于每年3-4月做好下一年度项目采购计划,5月前完成项目初步论证,并将项目材料提交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于每年6-7月暑假前组织完成项目储备论证及审核入库工作;项目申报部门按照财务处通知于每年10月至翌年2月申报下一年度预算,由财务处按审批程序下达有关项目预算;已立项项目申报部门需于翌年3月提交采购申请,附上储备论证报告;由招标与采购中心于翌年11月前组织采购深化论证及完成采购工作;项目申报部门需于翌年12月前完成项目后及时申请验收。

第六条  为了加强各申报项目入库后的后续跟进,督促各部门如期推进已立项项目的实施,资产管理处每年对未立项项目、已立项项目、超两年未立项项目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核查工作,及时清理、调整在库项目,实现动态管理。

第七条 储备论证工作的组织方式

(一)项目储备论证的形式为召开论证会议,出具储备论证报告。

(二)鉴于项目的用途和专业性,以下项目论证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

1. 单项合同匡算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各类工程项目,由基建后勤管理处负责论证工作,出具论证报告。

2. 信息系统类中各类办公、管理软件项目,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论证工作,出具论证报告。

3.信息系统类中实验教学软件项目,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论证工作,出具论证报告。

(三)凡涉及信息安全的项目,其论证工作成员应包括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视具体情况可聘请校外技术专家参加。

(五)资产管理处、储备论证小组成员所在部门,如需提交项目进行储备论证,以用户代表身份参加储备论证会议。

(六)储备论证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储备论证会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七)储备论证小组成员不得担任同一项目的招标采购评审专家。

(八)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修改项目储备论证报告,如需修改,须征得原储备论证小组所有成员的同意和签字确认。

第八条  为了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网络安全工作,基建后勤管理处、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实验教学中心需对由其负责论证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储备论证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包括项目的业务需求和发展规划等;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如涉及仪器设备应包括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技术先进性、性价比、服务要求等,如涉及工程,应包括工程量等;

(三)项目的运行条件:环境、辅助设施、涉及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人员培训计划;

(四)项目建成后的可维护性、安全性、节能性、对后续功能开发的支持等是否合理;

(五)项目资金估算的合理性;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第十条  储备论证小组成员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论证职责,发表带有倾向性或其他影响论证公正性意见的,由资产管理处提出调整建议,交由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审议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储备论证工作小组对已形成的论证意见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论证结果的质疑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由资产管理处联合财务处根据各项目的储备论证结果、审核入库结果、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等,建立、更新项目储备库;每年开展一次储备项目核查工作,同时,定期核查项目库中超过两年未立项的项目,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审议,及时将审议结果反馈项目申报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分为两部分,一是储备论证工作程序,二是储备库管理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储备论证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部门对本部门的项目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储备项目申报书》;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提交至资产管理处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储备项目申报书》需项目管理部门签字盖章,《项目建设方案》需盖落款章及骑缝章。

(二)项目资料初审及分组

1、资产管理处对申报部门所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发现问题的要求申报部门给予更正后方能安排进入分组论证环节。

2、对通过资料初审的项目,按申报部门与项目类别进行分组,填写《待论证项目汇总表》。

(三)组织安排论证会议

根据项目类别,由资产管理处拟定储备论证小组成员名单;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后通知论证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并将各项目资料发送至各成员校内邮箱(需至少提前两天);资产管理处准备各申报项目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以供论证小组查阅)、储备论证报告电子模版、打印论证专家签到表及组织管理部门签到表等。

(四)召开论证会议

1、储备论证小组成员选出组长,负责主持论证过程;

2、申报人阐述项目方案,回答论证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3、储备论证小组通过查阅论证资料、质询答辩、讨论等方式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实地察看、咨询法律顾问,形成论证意见;

4、资产管理处根据储备论证小组论证意见,出具《项目储备论证报告》(编号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填写),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五)论证结论反馈

1、资产管理处《项目储备论证报告》交回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交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论证报告内容后,再分别交回资产管理处。

2、资产管理处的组织经办人收到交回的《储备论证报告》后在表内的相应栏内签字确认。

3、资产管理处统一将各项目的《储备项目申报书》、《储备论证报告》交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阅,由分管资产的校领导于《储备项目申报表》的相应栏内对储备论证情况签署有关意见。

(六)提交审议并入库

1、资产管理处汇总已经进行储备论证的项目,填写《储备论证项目审核表》并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审议,将通过审议的项目填写入《项目储备库》。

2、根据各项目的审议结果,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统一填入《不实施项目库》。

(七)项目资料存档及返还

项目论证、审核完成后,资产管理处将各申报项目的《项目储备申报书》、《项目储备论证报告》全部进行扫描存档,并将纸质版材料一一返还各申报部门。

第十五条 储备项目库管理工作程序:

(一)项目添加入库

1、每组织完一次论证会议,资产管理处及时将项目按照入库及取消的分类,分别将项目申报部门、项目负责人、论证报告编号等基本信息填写完整;

2、资产管理处将最新更新的项目储备库发送至财务处预算编制经办人;

(二)项目立项跟进

1、财务处根据资金及储备库中项目情况,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提交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立项项目,按照学校审批程序获得预算批复后,填写项目库立项栏内信息。

2、财务处将最新更新的项目储备库发送至资产管理处项目管理经办人。

3、资产管理处联合财务处于每年开展储备库未立项项目核查工作,将《未立项项目自查表》发送至各有关申报部门,由资产管理处与财务处联合审核自查表,并根据核查结果更新项目库未立项项目基础信息。

4、资产管理处根据核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阅或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上汇报。

(三)项目结项跟进

1、资产管理处联合财务处于每年开展储备库已立项项目核查工作,将《已立项项目自查表》发送至各有关申报部门,由资产管理处与财务处联合审核自查表,并根据核查结果更新项目库已立项项目基础信息。

2、资产管理处根据核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阅或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上汇报。

(四)项目库清理调整:

1、资产管理处根据每年的专项核查工作对在库未立项项目中拟取消的项目进行汇总。

2、资产管理处将拟取消项目的核查结果提交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并根据审议结果清理调整项目库。

 

广东金融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