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代表学校统筹管理国有资产,推进国有资产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国有资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学校存量资产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对学校新增资产项目及相关条件建设进行规划、论证和统筹。

二、对全校资产包括对外投资及经营性资产、设施设备资产、房产地产、学校标识、知识产权、专利、低值易耗品等进行全周期管理。

三、资产配置管理。负责制定学校整体资产配置计划,科学有效地配置学校资源,包括学校条件支撑类项目的储备论证及项目库管理,资产购置申请审核、验收、登记、发放、调剂、处置等工作,科学有效配置学校资源。

四、资产清产核资。负责组织全校国有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和产权管理,管理全校产权证和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对校内各二级部门(含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资产信息系统管理。负责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对学校资产进行账务管理及资产信息、数据统计,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对学校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账实、账账相符。

六、资产报告。负责学校资产统计和各类报表上报。包括资产月报、年报,账务处、发展规划处、质评中心等部门所要求的资产数据统计工作。

七、负责学校公用房统筹调配管理,以及学校住房货币补贴申请的收集、审核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广东金融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