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资产信息录入
1.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新增货物类资产
(1)资产采购回校,各申购单位资产管理员按《广东金融学院资产验收细则》要求进行验收,过程拍照备存,将发票、《资产购置申请表》等资料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系统管理员;
(2)资产系统管理员将新增资产信息录入系统;
(3)打印《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单》和固定资产标签;
(4)新增资产信息提交资产系统账务审核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处审核入账;
(5)各申购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新购资产张贴标签,拍照备存,按《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单》办理验收、发放及签收确认手续;
(6)上传验收过程照片及标签张贴后的资产照片给资产系统管理员;
(7)各申购单位资产管理员带上发票、《资产购置申请表》、《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单》等相关资料前往财务处报账。
2.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货物类资产
(1)资产采购回校,申购单位按《广东金融学院资产验收细则》要求进行初验。安装调试完毕,试用正常后,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2)申购单位将《资产验收表》、《资产购置申请表》、设备清单、发票等资料交资产系统管理员;
(3)资产系统管理员将新增资产信息录入系统;
(4)打印《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单》和固定资产标签;
(5)新增资产信息提交资产系统账务审核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处审核入账;
(6)申购单位资产管理员取回《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单》等材料,办理签收确认手续,按要求张贴标签。
3.工程类资产
(1)验收小组验收后,出具《资产验收表》,反馈给项目管理部门。
(2)按工程结算流程办理完相关程序后,财务处出具财产交付使用证明。
(3)资产管理处接收财产,登记入账。
二、处置资产账务核销
1.对已经批复的报废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按资产类别生成相应的处置报告单,按要求送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2.处置资产信息提交资产系统账务审核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处审核销账。
三、资产折旧统计
1.根据会计制度要求逐月进行折旧;
2. 账务审核员每月5日前与财务处月度对账,确保账账相符。将上一个月入账的资产折旧数据推送至折旧系统,统计上月折旧报表送财务处记账;
3. 每年末,与财务处年度对账,确保账账相符后,统计上一年度折旧汇总表送财务处记账。
四、资产变更
1.凡校内调动、离退休、调出学校、辞职、外借或外出学习逾期不归的教职工等,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将变动信息填写在变更表上,交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信息变更手续;
2.为便于监管,人事处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资产管理处,以便资产管理处督促相关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3.资产系统管理员根据《资产变更登记表》在资产系统内完成相应资产变更;
4. 系统账务审核员审核,完成资产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