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2号,详见附件),省直各单位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空调机的,在能够满足办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确有特殊要求或者紧急采购需要的,可以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政策,不得故意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确需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在采购计划备案时详细说明理由备查。
鉴于上述要求,现提请各单位在申购计算机、空调时注意遵照执行以下事项:
1.请各单位申请人在填写购置申请表前,通过访问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的“批量集中采购”栏目,查看本季度空调、计算机(A1为台式计算机、B1为便携式计算机)的“结果公告”,并从中选择确定计划购买的品牌型号后填入表内。
2.购置计算机的申请人如因科研等特殊要求确需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方式采购的,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http://210.76.73.186/)确定计划购买的品牌型号后填入表内,且必须另附详细的理由说明书并签上本人名字。
3.属于上述2情形申请购置计算机的,《资产购置申请表》中使用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签署明确的意见,即明确是否属于科研使用或其他特殊需求的,是否同意其购买。
以上事项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各单位务必在本单位内做好宣传工作。
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