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部教学实验中心3台电梯废旧资产的处置公告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同意,我校教学实验中心3台电梯需进行报废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废旧资产回收服务商。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拟处置的废旧资产为校本部教学实验中心3台电梯,位于广东金融学院校本部,残值总报价不得低于36500元。报废资产如下:
序号 |
物品名称 |
财物特征 |
登记证编号 |
购置时间 |
单位 |
数量 |
1 |
电梯设备 |
曳引电梯 |
梯粤A300106458 |
2006年 |
台 |
1 |
2 |
电梯设备 |
曳引电梯 |
梯粤A300106471 |
2006年 |
台 |
1 |
3 |
电梯设备 |
曳引电梯 |
梯粤A300106472 |
2006年 |
台 |
1 |
(二)项目报价要求
投标人可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密封报价文件袋。报价文件必须包含加盖单位公章的1.《营业执照》、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3.若投标人不是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复印件,5.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提交,封口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投标人具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的资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踏勘及报价文件递交安排
踏勘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不再安排其他时间)
集中地点:校本部专家楼广场
资格审查:投标人需现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含废旧金属)的资质证明的复印件给现场负责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于7月16日上午统一电话通知(收取的资料不退还)。未参加现场踏勘及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允许参与竞标。
四、开标安排
时间:2024年7月16日下午14:30。
地点:校本部南苑619。
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需现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袋(详细报价文件要求见上文的一、(二)项目报价要求)。
五、其他
(一)项目联系人电话:姚老师 87053912
(二)挂网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6日
附件1:《用户需求书》
广东金融学院
资产管理处
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