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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购置申请细则

作者:时间:2016-11-15点击数:

(一)资产配置原则

凡提出购置申请的资产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配置标准(详见《广东金融学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及注意事项》)。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杜绝浪费,充分考虑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资产办可结合库存、部门及岗位性质、现有设备使用情况等,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分管校领导。

(二)申请条件

所有提交申购的资产,均须纳入预算,并分配经费预算代码。

(三)申购流程

1. 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按要求填写《资产购置申请表》;

2. 申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资产管理员根据经费性质及预算额度大小进行相应的审批流程,送资产办经办人;

3. 资产办经办人填写审核意见;

4. 资产办负责人审批;

5. 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批。

(四)资产购置申请表填写格式及审批要求

1. 填写拟购设备的使用人、办理手续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目录编号或具体参数、数量、存放地点、预算金额和预算代码、预算名称和处理意见等信息。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时需注明是否同意用该项经费购置拟申请的资产;

2. 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盖章;

3. 填写归口管理部门意见:具体归口分工详见《广东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4. 经费归口分管校领导意见(根据学校经费审批要求,申请合计金额≥10000元需经此流程);

5. 资产办经办人审核要求: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核查现有设备配备情况,必要时到实地进行核实;核查上级及学校规定的配置标准;核查是否已按规定走完各级审批流程;以旧换新的设备检查是否已经办理报废手续。将以上情况写入审核意见;

6. 资产办负责人审批;

7. 分管资产的校领导审批;

8. 每月汇总一次交采购中心采购。

(五)注意事项

1. 如未列入年度预算或财政专项且急需申购的资产,必须提供院长办公会议决议且经财务处负责人另行分配经费并提供经费代码,申请流程同前;

2. 如果是以旧换新购置新资产的,资产办经办人核实是否已达报废年限,是否已按报废处置要求填写《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并办理报废手续。

 

广东金融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